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信息工作的通知

16.12.2015  19:16

  宁农局(机)发〔2015〕51号

    

  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站)、农机监理站: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农机信息工作,充分发挥农机信息的宣传、协调、交流和引导作用,有力推动我区农机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做好2016年农机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农机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信息工作是农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的重要渠道,是宣传工作、交流经验的重要平台。各市、县(区)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农机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农机信息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突出抓好农机信息的报送质量

  农机信息报送要按照快、实、新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搞好信息的编辑工作。

  (一)突出针对性。围绕本地农机化发展的中心工作,突出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广泛收集,深度挖掘,重点反映本单位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方法。

  (二)突出时效性。涉及各级领导调研、重大活动等重要信息,要求当天报送,其他动态信息要及时报送。

  (三)突出综合性。各市、县(区)要围绕本地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需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实际,及时有针对性地反映农机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报送有分析、有对策的综合调研信息。

  报送农机信息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语言精练。

  三、明确农机信息报送的重点

  农机信息的报送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着重报送对本地农机化发展有影响的全局性、方向性、政策性问题及本单位全年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思路、创新举措及经验总结等。

  四、健全农机信息工作制度

  (一)建立农机信息工作机制。各市、县(区)要健全农机信息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工作有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有专兼职信息联络员,年终有总结,年初有计划。

  (二)实行信息约稿制度。区局将围绕全区农机化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上级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进行约稿,有关市、县(区)要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承担约稿信息任务的收集、整理,按时限要求完成约稿任务。

  (三)强化信息考核制度。从2016年1月份起,每个市、县(区)每月要报送农机信息,农机推广、农机监理独立单位2篇以上,推广和监理综合单位4篇以上。区农机局将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各市、县(区)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五、加强农机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市、县(区)要把农机信息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农机信息工作情况,挑选熟悉工作、写作能力和协调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农机信息的报送工作。在参加会议、调查研究、业务培训等方面要为信息工作人员创造条件,并建立和完善农机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等制度。

  各市、县(区)将信息发送到自治区农机局信息宣传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农机化信息报送情况

  附件2:农机信息联络员

  

  

  

  

  2015年12月15日

  宁夏农业机械化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