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

02.03.2015  17:23

  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做好2015年

  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

   

  

(2015年2月15日)

  

  2015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和今年银川“两会”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农民增收核心,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三精”农业,深入开展扶贫开发,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为建设开放和谐富裕美丽银川提供坚实支撑。

  总体目标是:农业增加值增长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1、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步伐。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后续工作,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闽宁镇等移民地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行承包经营权和流转经营权证“两证制度”,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以图管地(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力争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开展农村房屋登记确权工作,完成全市农房30%以上的确权登记任务(市住建局负责)。

  2、开展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巩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整治成果,建立以乡镇为单位“三资”管理信息库(市农牧局负责)。启动“全市土地流转与农村三资管理综合信息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市农牧局负责)。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权制度。推广金凤区保伏桥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经验,在三区两县一市各选1—3个具备条件的村开展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试点,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量化折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市农牧局负责)。设立全市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步伐,实现村集体经济、农民收入双增加(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委政研室负责)。

  3、开展集体产权流转及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依托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转交易平台,制定土地、宅基地、房屋、林权等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办法,建立信息网络,提供信息、评估、流转交易服务,开展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试点,组建金凤区、贺兰县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托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平台,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等集体产权为反担保物,联系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担保贷款试点,激活农村产权,破解农村集体产权抵押质押融资难题(市金融工作局、西部担保公司负责)。市财政注入500万元专项风险补偿基金,用以防范担保公司代偿风险(市财政局负责)。推广奶牛保险及奶价风险基金(市农牧局负责)。落实灵武市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和担保贷款试点,永宁县产业投资基金培育和村级互助担保基金试点工作(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负责)。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新三板和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市金融工作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负责)。在全市推广永宁县“粮食银行”建设经验,解决粮食集中上市后粮价下滑、农民储粮条件差、粮食加工企业经营模式单一等问题(市农牧局负责)。

  4、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推广贺兰县“土地信托”土地流转模式,引导承包农户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促进土地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市农牧局负责)。加强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市司法局、市仲裁委负责)

  5、抓好“两权一化”改革试点。将西夏区做为“两权一化”改革试点区,抓好镇北堡镇及永宁县闽宁镇、望远镇简政放权、强镇扩权改革试点,落实好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下放,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和许可以及并联行政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优化机构设置,科学设置行政办事机构和事业机构。探索建立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用人机制,建立聘用人员绩效与收入分配挂钩机制(市农办、市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巩固和扩大农村社区化试点成果,扩大范围,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形成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站点为补充的社区一站式服务网络体系。(市民政局负责)

  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

  1、进一步推进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优化园艺产业、奶畜产业、适水产业、有机水稻、酿酒葡萄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和种养结构,降低传统种植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引导各种生产要素相对集中,促进产业向适度规模、优质高效方向发展。实现园艺产业扩规提质。新增设施温棚0.5万亩(日光温室3000亩、移动棚2000亩),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61万亩,产量167万吨。创建10个蔬菜标准园,建立蔬菜、花卉种苗繁育中心20个;对全市具有一定种植规模、高标准的蔬菜生产种植基地,开展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市15个规模化露地蔬菜、花卉基地建设冷藏库,降低蔬菜受价格波动的影响,保障菜农的收益。推广水肥一体化、自动卷帘机、换根嫁接、秸秆生物反应堆等10项新技术、提交技术装备水平(市农牧局负责)。推进奶畜产业规模化发展。建设5个奶牛健康养殖示范场、10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个肉牛肉羊标准化示范场;引进1.5万只优质奶牛性控冻精、1000枚优质奶牛性控胚胎,提升奶牛良种化率,提高奶牛单产;建立健全肉羊、种猪繁育体系,引进1000只种羊、1500头种猪,推广示范5个畜牧生产实用科技技术项目,提升我市畜牧产业规模化程度和养殖效益(市农牧局负责)。提升适水产业市场竞争力。实施老旧池塘清淤改造面积1万亩,扶持10家“育繁推一体化”的养殖示范厂,扶持建设10个休闲渔业场(点)。开展公共水域增殖放流400万尾,配备水质检测设备,对水域生态环境进行动态评价;推广大宗淡水养殖品种高产高效养殖技术1000亩,设计单产达到1500-2000公斤,推广泥鳅、斑点叉尾鮰、河蟹、丁桂、鲟鱼等名优新品种主养技术5000亩,南美白对虾工厂化设施养殖1.5万平方米,推动我市养殖品种结构的调整(市农牧局负责)。推进优质水稻精品化发展。新建10个优质水稻新技术展示区,示范推广水稻工厂化大棚育秧1100栋。建立有机水稻综合技术示范区3-5个,试验田螺繁育、田螺除草、稻田养鸭、钵育摆栽、有机肥堆制、绿肥还田等新技术。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流转土地,扩大优质水稻种植规模;扶持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收购、加工、销售有机水稻;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开展水稻有机转换认证和有机认证;鼓励水稻种植大户购买烘干机,解决水稻凉晒难的问题,提高水稻品质。按照品种、种植模式、水肥管理、病虫防治、机械作业五统一的要求,建立优质水稻示范区,集成示范水稻种植技术措施,提高水稻生产技术含量(市农牧局负责)。加快发展酿酒葡萄产业。新增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面积2万亩,新建葡萄酒庄5座;完成贺兰县、西夏区、永宁县4个葡萄苗木繁育基地建设,繁育优质酿酒葡萄苗木300万株;完成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小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小镇酒庄酿酒葡萄种植基地达到4000亩;培育自治区列级品牌酒庄5座以上;抓好中粮长城2万吨葡萄酒加工及中粮宁夏云漠酒庄建设项目,优质酿酒葡萄基地面积达到4000亩;德龙优质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5万亩(不含品种采穗圃及经济林)(市葡萄产业发展局负责)。在非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上探索开展葡萄确权颁证试点(市国土资源局、市葡萄产业发展局负责)。

  2、积极培育经营主体。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通过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命名2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其向大规模、高水平、外向型、市场竞争力强的方向发展;培育2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鼓励其兴建为农服务基础设施、农产品销售体系,促其扩规模、上档次;扶持建设2个畜牧、水产两个“产业联合体”,延伸产业链;培育20家三星级家庭农场,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扩规增效、增强示范作用,带动农民增加收入。推进家庭农场备案联系服务制,引导和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升级。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动态监测项目,指导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市农牧局负责)

  3、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巩固建设高标准农田45万亩,其中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砌护渠道1000公里,末级渠道砌护率提高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6提高到0.47。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重点支持葡萄、长枣、供港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实施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永宁县闽宁镇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深化水利改革,开展贺兰县水权交易试点,探索建立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补偿机制,实现水资源向高效益、高效率行业转移。(市水务局负责)

  4、发展生态农业。按照基地园区化、园区景点化的思路,推动生态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一体化协调发展,打造辐射城市郊区及周边部分县(市)的半小时生态农业圈,促进一产与二产、三产融合互动发展(市农牧局)。围绕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积极发展蔬菜、果品、渔业等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切实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围绕城乡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等方面的新消费需求,积极发展集认种、采摘等为一体的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市农牧局、市体育旅游局负责)。围绕城乡居民生态宜居需求,高标准做好正源北街生态景观林带、银川绿博园项目建设等5个重点一体化的环城生态走廊,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市林业局负责)。

  5、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培育5家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子企业,提高我市优良品种的自给率。继续推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基地)创建,扶持新建5个,改造25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选择8个产业园区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精细化管理,建设高清视频信息监控系统,实现生产过程全方位监控,全面掌握了解设施园区牧场及水产养殖基地的生产状况,实现全程生产指导。深入开展科技培训,对2000名新型农民进行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训,1000名园区务工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200名基层农业技术工作者、新型经营主体经理人员进行知识升级培训,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7%。鼓励市级农业专家技术服务团队开展科研、农业行业标准制定、技术推广与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集约化经营力度,扶持10家农机、植保作业合作社和作业公司扩大规模。推广永宁县集农机作业、农机托管、维修保养、农民培训、信息咨询、农机安全等社会化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机服务公司模式,全市农业机械化率达到91%。扩展农业信息网平台功能,对农业各行业管理软件开展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市科技局、市农牧局负责)

  6、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扶持供销社、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在瓜菜集中种植区建设预冷、保鲜、加工、储藏及运输体系建设。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快建立“农批零对接”产销模式。支持永久性蔬菜基地经营主体建立零售网络,开展基本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宁夏润恒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海尔(银川)虚实网服务园、曹操购物网等O2O(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协调推进“丝路风物”区域联盟特色电商平台、“塞尚优品”宁夏名优特色产品电商平台,根据自治区安排部署开展农村电商试点工程。支持兴建“田头市场”,减免与农产品有关的市场建设配套费、农贸市场摊位费和租赁物业费,健全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市商务局、市农牧局负责)

  7、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以创建农产品安全示范区为目标,强化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控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全覆盖。加强农业违法案件查处,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银川市农资生产经营示范窗口(店)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畜禽定点屠宰项目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有条件的种植区域实施农产品安全在线监测。扩大农产品质量认定认证规模,完成10个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认定工作。强化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系统和统防统治体系,完善市、县、乡三级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选择20家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企业建立信息采集后台服务系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牧局负责)

  三、抓好生态移民及扶贫开发,促进移民增收致富

  1、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开展以增加移民收入和移民地区村集体经济收入为主的“双增”计划。重点推进企业+基地+农户及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扶贫模式,以建档立卡农户为重点开展扶贫项目的扶持。在移民地区的乡村旅游扶贫和村集体经济收入上进行创新试点,2015年老移民地区的可支配收入增长达到13%。(市扶贫办负责)

  2、全面完成“十二五”生态移民任务。加大力度,攻坚克难,抓好2332套移民住房建设,确保完成剩下5212户22455人移民搬迁定居任务(市扶贫办、市住建局负责)。推进“一区(县、市)一镇一村一策、精准扶贫方式”,重点支持一些特色快富种养产业示范推广项目,确保每个生态移民区都有2-3个特色产业(市扶贫办负责)。强化生态移民社会管理服务,促进移民地区教育、医疗、文化、民族宗教等公共服务和医保、养老、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负责)。

  3、抓好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强化市直各部门定点帮扶工作,坚持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定时间、定任务、不脱贫、不脱钩。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通过发展特色农业、劳务经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等帮扶形式参与定点帮扶工作,增强扶贫开发的整体合力。切实抓好闽宁镇扶贫攻坚工作,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闽宁镇特色种养殖业和各项事业建设水平。建设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社会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监测评估机制。(市扶贫办负责)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1、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银川中心城区、滨河新区为中心串联26个乡镇,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完成村镇规划,推进美丽乡村“八大工程”建设,继续建设通贵乡、良田镇、兴泾镇、镇北堡镇、闽宁镇等7个特色小城镇,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建8个“美丽村庄”,综合整治7个“美丽村庄”(市规划局负责)。继续抓好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市规划局负责)。在通贵乡、掌政镇、镇北堡镇开展产城一体的新市镇建设试点(市规划局负责)。实施兴庆区掌政镇镇河、金风区兴源新区、贺兰县丁北、灵武市白芨滩等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一步解决32000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市水务局负责)。完成10个乡镇30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项目,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全覆盖,争取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2个(市环保局负责)。

          2、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广“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启动实施自治区确定的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推进城乡教师轮岗、发展远程教育、普及电化教学等方式,促进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与农村学校共享(市教育局负责)。巩固提高银川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果,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探索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老饭桌运营管理机制和模式,制定和细化管理及运营办法,建设25个农村幸福院(市民政局负责)。

  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以创建文明示范村镇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民风建设。扎实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家风好家训”、“最美银川人”评选活动。开展“一村一品”文化建设,创新发展乡贤文化,打造文化特色村镇,保护民族特色村庄村落。深化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进群众文化和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科技局、市体育旅游局负责)

  五、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1、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农村基层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制定服务项目和党建指标相结合的星级乡镇、村党组织考评办法(市委组织部负责)。建设农村共富联合体,加强与涉农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党员致富带头人联系,实施“双增双减”行动计划,让群众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中受益(市农牧局负责)。做好以“三化一满意”为重点的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村民办事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支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

  2、加强群众自治性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农村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清理和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清单和运行流程。加强对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强化对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办理全程公开,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规范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市民政局负责)。充分利用民生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阵地,整合法律政策信息资源,用2年时间全面建成“法律政策超市”服务体系(市委农办、市司法局负责)。

  3、创新基层管理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的关爱和服务(市民政局、市妇联负责)。有序发展民事调解等群众性社会组织,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预防极端事件发生(市司法局负责)。建立村队干部走访值班制度和村民诉求“月月清”制度,以村为单位,建立邻里互助互帮机制,引导邻里相互走访,互帮互助(市民政局、市综治办负责)。

          六、立足长远,谋划好“十三五”农业农村工作

  立足经济新常态,抓住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机遇,找准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政策突破口,利用好中阿博览会向西开放平台,在《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框架下,研究谋划我市“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力争出台一批新政策、启动实施一批新项目。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环保、农牧、林业、扶贫等部门要统筹考虑我市城镇化现状、特色农业、扶贫开发和生态建设等实际,编制出连贯性强、与中央、自治区政策衔接紧密的规划。各县(市)区要积极向上对接,抓紧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银川农牧局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