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荣获2016年全区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先进单位

25.01.2017  21:40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司法厅自去年3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做到了不重不漏,帐实相符,心中有数。并针对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配齐了资产管理人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地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发挥好国有资产的效能,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近日召开的全区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工作总结会上,自治区司法厅被评为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奖励。
    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司法厅专门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协调解决资产清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委托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清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和经济鉴定报告,确保了清查工作专业性和合法性。
    周密安排, 有序推进。司法厅将 资产清查工作分解为准备阶段、自查阶段、汇总及上报四个阶段,各阶段环环相扣,一丝不苟;分管厅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加班加点、毫无怨言,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摸清家底,妥善处置 。经对单位资产全面清查核实,共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卡片1362张,核实资产总价值两千余万元。特别是对资产损益情况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处理预案,得到财政厅的充分肯定和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