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全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体育(旅游、教育、文广)局,大专院校体育(院、系),自治区级体育单项协会、行业体协: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13日至21日举办全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中申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条件的人员。
(二)从事全民健身指导工作(活动)6年以上,在全民健身工作中能够切实发挥作用,具有3年以上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年龄在60岁以下的。
(三)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冠军的运动员、教练员,热心从事全民健身事业,德才兼备,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可履行正式申报手续,参加培训。
(四)曾被授予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具有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
(五)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人员,须填写《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和《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人员简历表》(见附件1、2),盖单位公章和市、县(区)体育部门公章,于11月8日前报宁夏体育局社会体育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凡初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2017年培训。
(六)本次培训班培养对象为2016年经国家体育总局和自治区体育局审核通过人员,本次报名人员经审核通过后,将参加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实际工作需要,教授培训内容为工作规范、基本知识、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等课程,原则上参加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8天。
(二)本次培训采用集中授课与自学、专家经验介绍,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其中,集中面授教学为80学时,自学18学时,经验介绍2学时,共计100学时。
三、组织实施
(一)由宁夏体育局社会体育服务中心负责培训的组织工作和学员资格审核工作。
(二)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宁夏大学体育学院负责培训教学工作的实施。
(三)培训结束后,须将规范的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计划、教学参考资料、培训负责人、授课教师名单、培训经费开支明细表、经费使用说明书、培训工作总结)及学员参加培训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体育局。
四、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学员的学费和基本食宿费由培训基地宁夏大学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13日报到,21日离会,提前到会和延期离会费用自理)。
(二)地点:松顶岚月酒店宁夏大学店(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52号,宁大校本部南门斜对面)。
六、报名办法
(一)将个人参加《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人员简历表》(见附件1),《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能够证明申报理由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二份,于11月8日前,报送宁夏体育局社会体育服务中心,电子邮件发至[email protected]。
(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1寸免冠照片3张;
2、本人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参加相关群体活动和赛事的文件资料复印件;
5、获得相关比赛成绩获奖证书或成绩册;
6、获得相关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三)培训期间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四)报名地点:宁夏大学本部院内群贤楼
(五)联系人:马 卉 电 话:0951-5045987
万益民 电 话:13629583373
传 真:0951-5045987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件: 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人员简历表.docx
宁夏体育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