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五一”及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30.04.2015  18:59

进入春夏季节,气温逐步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食品采购和外出用餐时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时刻关注饮食健康,做到“五注意”和“八不吃”。

一、“五注意”:

1、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签、认证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场、大型超市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购买食品并索要发票,以便溯源维权。

2、餐饮消费时,要注意选择有合格证照的餐饮店和农家乐。务必选择烧熟煮透、感官性状正常的食物,谨慎食用凉菜和生食海产品、沙拉、凉拌菜、熟卤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发现感观异常或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外出就餐应索要并妥善保存发票等凭证。

3、外出踏青时,要注意食物和食品原料荤素分开包装,最好冷藏存放,保证食品新鲜安全。自带熟食应当餐吃完,不要食用隔餐、隔夜的肉制品和卤制品,谨防食物中毒。野外加工食品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尽快食用。

4、在家就餐时,要注意讲究安全卫生,合理膳食,提倡“现买、现做、现吃”,一定要烧熟煮透。食品制作完成到食用完毕最好控制在2小时以内,超过2小时的应在5℃以下存放;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同时,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生熟食餐具要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5、宗教场所群体性聚餐时,要注意选择参加经批准的活动。群体性聚餐主办单位应在开展宗教活动前向县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申请宗教活动审核批准,并接受民族宗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实地查看和现场指导,在确保就餐安全的前提下,民族宗教事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方可批准其举办群体聚餐活动。

二、“八不吃”:

1、不吃来源不明、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不吃无证摊贩处购买的食物。

3、不吃包装存在鼓袋、胀听现象的食品。

4、不要随意采摘、购买、进食野生菌类和野菜。

5、不吃发芽和皮肉变为青紫色的土豆。土豆在发芽或未成熟时含有毒物质龙葵素,摄入后易引起中毒。

6、不吃未烧熟煮透的四季豆。生四季豆中含皂甙和红细胞凝集素,如果烹调时加热不彻底,食用后会引起中毒。

7、不购买和食用河豚鱼。春季河豚鱼毒性最强,误食河豚鱼后,易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

8、不吃霉变甘蔗。霉变甘蔗的霉菌能分泌毒性物质,可以损害人的中枢神经系统。

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等,并立即就医,同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