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2015年中小学招生政策热点解读

20.05.2015  10:37

  5月19日,银川市教育局发布《银川市201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详细地公布了今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原则和办法,本报记者在此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为考生及家长提供帮助。

   “特殊考生”特殊政策

  三区以外户籍的初中毕业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名考试,如果不方便回原籍参加考试,可以在我市“借考”,我市负责提供学生考试成绩证明,交学生转回原籍上学;确应特殊原因不能回原籍上学的学生,不再填报我市高中录取志愿表,达到录取线的学生实行调剂录取。 

  户口在银川,却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本县(市)区参加升学考试,须持本人户口、学籍档案,户口在三区的考生到市教育局报名参加考试,户口在两县一市的考生到县(市)教育局报名参加考试。户口在银川,在外地就读并参加了中考,要求参与银川市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持本人户口、本人准考证、学籍档案、密封好的考试试卷及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符合录取条件的三区考生由市教育局调配转录;两县一市考生由各县(市)教育局转录。转录新生工作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对户口在银川,本人在外地就读,要求回银川上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持本人户口、原毕业学校证明和学籍档案,于8月20日之前,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参加统一分配。

  小学招生  优质学区房限制一房每年连续入学

  在保证本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周边没有幼儿园覆盖,可招收学前一年幼儿进行学前教育。对于优质学校学区内的房子,限制一套房子每年连续入学。对新招收的小学生进行义务教育建档,完善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全市各小学仍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城市小学和农村小学要分别保证六周岁和六岁半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县城及以上小学和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举办学前班,农村小学应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照顾政策

  学生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少生快富”项目户子女,升入非示范性高中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现役军人的子女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实施细则》执行;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人民警察以及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

  今年,除少数民族考生升入普通高中考试成绩增加10分外,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普通高中录取时在全市最低录取线下降段录取,每个分数段为10分,降段不含各校录取线。 

  其中,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入学可降低两个分数段录取;华侨(归侨)直系子女,港、澳、台籍子女可降低两个分数段录取;在招商引资中,凡来银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家子女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从2015年起,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残疾人考生,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考生须持有二代残疾证)。凡符合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照顾政策,不得兼项。

   初中招生  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面谈

  今年公办学校招生中,要求全市所有小学毕业生就近分配到初中学校就读,初中学校实行学区内以户籍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允许自主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加面谈的方式,招生计划的20%用于电脑随机派位,招生计划的80%由学校通过面谈方式招生。民办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外语、奥数等各种竞赛、等级考试作为入学条件。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日后进行,不得提前进入小学宣传、摸底、录取学生,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严禁各初中学校接收复读生。 

  小学升入初中学校的学籍号直接使用原小学学籍号,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普通高中招生  取消“三限”政策

  三区高中阶段招生依据招生计划,依据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招生实行学生填报志愿和调剂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县一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同时,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也不能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许诺安排“重点班”“尖子班”等方式招生。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学校取消“三限”招收择校生政策,以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相关规定废止。 

  今年,银川市仍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制度。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各县(市)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数中60%的名额,依据所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等,按比例分配到所属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对于未能完成“指标到校”名额的初中学校,统一实行降段录取。 

  2015年中考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就读达两年以上,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往届生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宁东中学学生可参加银川市的中考录取。银川高级中学作为“农村高中教育基地学校”,面向农村学校的招生数占学校招生计划的70%。在完成银川市下达的公办招生计划任务后,其余计划由学校自主招生。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  不受年龄限制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主要招收银川市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不受年龄限制)。专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各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初中毕业成绩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兼报职高(职业中专)的初中毕业生,未被普高

  录取的可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参加录取。各职业学校在完成下达的招生计划后,可根据各自的专业、教学设备情况,利用一切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并且可根据各专业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面试,学校录取的学生要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注册备案。

  记者  范晓儒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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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计划敲定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7%

  今年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以下简称“三区”)小学毕业262个班12612人,预计招生298个班13875人;初中毕业227个班12017人,计划招生264个班13738人。 

  高中阶段毕业260个班12555人(含职高),公办计划招生204个班10584人(含职高);普通中专计划招生3500人(面向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入学率为97%。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数占整个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55%;公办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招生数占整个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45%。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以下简称“两县一市”)的招生计划,由当地人民政府批转下达。

   今年中考总分730分

  今年中考分为必考和选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物理、化学合卷)、思想政治为必考科目。历史、地理、生物为选考科目,考生“择一”进行考试。今年中考中,语文、数学、英语(听力测试25分)满分均为120分;“理化”满分为160分;政、史、地、生合卷,满分100分,实行开卷考试。综合素质评价110分(其中道德与公民素养7分,廉洁与修身教育3分、学习能力40分,运动与健康50分,表现与特长10分)。中考总分730分。

   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今年公办学校仍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进行招生,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行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生态移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