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质监局12365热线2016年上半年工作分析报告

15.07.2016  17:37
  第一部分  12365热线受理情况       一、受理业务综述     2016年上半年,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不断提高举报投诉工作质量,先后组织开展了“局长接线日”、“3.15消费者维权日”免费检测等活动,在宁夏质监”微官网、“宁夏质监”微信公众号均开设了举报投诉专栏,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业务800起。在受理业务中,电话人工受理756起,占总业务量94.5%;网络及电子邮件受理10起,占总业务量1.25%;接收转办业务2起,占总业务量0.25%;接收信函传真一封,占总业务量0.13%;受理现场投诉6起,占总业务量0.85%;局长接线日受理投诉25起,占总业务量3.13%。     二、受理业务分类分析     上半年受理的800起业务中,打假举报共52起,占业务量6.5%;质量申诉319起,占业务量39.9% ;答复消费者各类咨询429条,占业务量53.6%。

    三、转市县办理情况     2016年上半年,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受理的投诉举报共转办52起,转给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的情况依次为:银川(31起)、永宁(4起)、灵武(1起)、贺兰(4起)、石嘴山(4起)、中宁(2起)、吴忠(2起)、固原(2起)、中卫(1起)、西吉(1起)。     受理转办的52起业务中,共转办电梯类投诉举报33起,占转办业务量的63.5%;转办锅炉类投诉举报2起,占转办业务量的3.85%;转办气瓶、气罐类投诉举报5起,占转办业务量的9.62%;转办加油机、加气机计量不准的投诉举报3起,占转办业务量的5.77%;转办汽油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3起,占转办业务量的5.77%;转办未按规定标注质量体系认证的投诉举报1起,占转办业务量的1.92%;转办汽车质量的投诉举报2起,占转办业务量的3.85%;转办无证生产工业产品的投诉举报1起,占转办业务量的1.92%;转办非法安装起重机的投诉举报2起,占转办业务量的3.85%。 第二部分  受理业务分析       一、受理特种设备申诉举报专项分析     2016年上半年受理特种设备申诉举报共116起。其中,电梯105起,占特种设备申诉举报的90.5%;锅炉3起,占特种设备申诉举报的2.59%;气瓶、气罐等3起,占特种设备申诉举报的2.59%;无证安装使用起重机2起,占特种设备申诉举报的1.72%;车辆改装天然气瓶3起,占特种设备申诉举报的2.59%。

    (一)受理电梯投诉专项分析     在特种设备投诉举报中,电梯问题占主要地位。电梯投诉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电梯超期未检或未张贴检验合格证,共受理17起,占16.2%;二是电梯运行过程或闭合门时异响声大,共受理11起,占10.5%;三是电梯发生坠层,共受理21起,占20%;四是电梯开关门异常,共受理5起,占4.76%;五是电梯警铃或呼救装置不通,共受理7起,占6.67%;六是电梯出现困人问题,共受理25起,占23.8%;七是电梯轿厢地面与外面台子精度不齐,共受理2起,占1.9%;八是电梯运行过程中摇晃,共受理4起,占3.8%;九是电梯配件损坏或人为破坏而停止运行,共受理13起,占12.4%;     (二)其他特种设备投诉分析     锅炉投诉主要为无证使用锅炉或锅炉手续不全、无资质人员从事烧锅炉工作。气瓶气罐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无证充装液化气钢瓶、使用过期报废的气瓶气罐。车辆改装天然气瓶主要为无许可证从事改装工作。     二、受理工业产品质量申诉举报专项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工业产品质量申诉240 件,主要反映在产品质量问题、咨询检测及无证生产方面。其中汽车类54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22.5%;房屋质量54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22.5%;电子产品类18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7.5%;家用电器22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9.17%;家具用品17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7.08%;皮革质量13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5.42%;农机产品6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2.5%;建材产品14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5.83%;服装类11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4.58%;汽油、化妆品和儿童玩具均5件,各占工业产品总量的2.08%;珠宝首饰类7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2.92%;认证认可2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0.83%;其他产品类7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2.92%。     三、受理计量申诉举报专项分析     2016年上半年,12365共受理计量类申诉举报15件,其中反映加油机计量不准5件,加气机计量不准10件。经查,所反映的计量器具不存在计量不准。     四、受理产品质量咨询专项分析     2016年上半年,12365共受理业务咨询429条。其中机械产品质量咨询62 条,占 14.5%,咨询的主要问题为机动车零部件质量纠纷,寻求检验机构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房屋质量咨询37条,占8.62%;电器电子产品咨询51条,占11.9%,主要内容为手机、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空调、电热水器、电饭锅、吹风机等质量和维权等问题;机电产品咨询45条,占10.5%,主要问题为电梯年检、五方通话以及乘坐电梯安全警示等有关事宜;纺织制品咨询27条,占6.29%,包括衣物掉色、起球、有异味、成分含量不准等;农机产品咨询21条,占4.90%,内容主要为化肥、棚膜、农机具等;金银首饰类咨询22条,占5.13%,主要问题为首饰含量不纯等;化妆品咨询15条,占3.50%,主要问题为如何辨别化妆品的真假等;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类咨询27条,占6.30%,咨询的问题包括锅炉报检、司炉证办理、改装厂气瓶气罐等有关事宜;建材产品咨询16条,占3.73%;食品咨询28条,占6.53%;汽油质量咨询5条,占1.17%;皮革质量咨询6条,占1.40%;办公电话及地址咨询27条,占6.29%;生活日用品咨询4条,占0.93%;产品计量咨询17条,占3.96%;装饰材料咨询19条,占 4.43%,主要问题有装饰材料存在异味,买卖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等。

第三部分  典型案例           一、投诉调解典型案例     举报人反映称在广汽传奇4S店,购买了一辆传奇轿车,已跑了4年30000公里,今年5月份汽车突然出现发动机渗水,渗水后发动机现出一5分钱大小的水垢,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举报人已找过4S店并电话联系厂家,给出的答复是该车已过3年质保,举报人认为发动机出现渗水系汽车质量问题,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帮助解决。12365指挥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整理汇报,并转单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申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后,依据《三包规定》该车虽然超过质保期,但该车自购买后一直按规定在该4S店进行保养,对于该车发动机漏防冻液的问题,4S店多次保养未发现,存在一定的责任,4S店已承诺与厂家、车主三方协商妥善解决,并最终由投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为该车换上了一台新的发动机。     二、举报典型案例     举报人反映称,6月29日固原市聚才园小区的电梯发生困人事故,电梯轿厢内的五方通话不通,也没有张贴电梯使用证书。举报人怀疑电梯有质量问题,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现场查看。12365指挥中心接到举报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整理汇报,并转单固原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经固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电梯检验有效期到2016年11月,维保单位记录齐全,按规定时间维保。对于存在的五方通话不通及电梯困人问题,固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家好物业公司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于7月3日前整改完毕。7月4日上午,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同时通知住户代表参加验收,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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