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印发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9.07.2017  23:22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平罗县重大农机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在境内的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平罗县2017年重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从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重大农机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事故后的应急措施、其他事项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按照专业救援和群众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了开展应急处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报告和预警的要求。对较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预案》还按照应急管理的有关要求,针对宣传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举措,重点是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农机手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促使农机手熟练掌握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农机事故处置方法。

  平罗县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发布,强化了平罗县对应急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和“源头治理”的意识,切实做到担负起责任,重预防抓治本,有效防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供稿:平罗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王万平              编辑: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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