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举办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班

15.12.2014  14:18

  12月5日上午,平罗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举办了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班。中心全体人员、各乡镇农机专干以及村安全联组组长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王超系统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农业机械在生产、销售、运输、农田作业方面的安全知识。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参训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参训人员表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今后在任何工作中,都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好本职工作,使平罗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稿:平罗县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      余    勤  ;          编辑: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