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专题讲座

08.12.2014  19:01

      3月14日上午,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专题讲座在宁夏人民会堂举行。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王雁飞主持了讲座。自治区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央驻宁单位、大专院校的厅级领导干部,以及宁夏各市、县(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约1000人聆听了讲座。       此次讲座,由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著名法学专家、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主讲,讲座题目为《以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胡建淼教授以“新目标、新路径、新方针、新方法”为主线,详细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重要论断及其重大意义,回顾了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的发展过程。通过对照国内外法治建设发展的经验,就“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行了对应性的诠释;就怎样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认识上怎样厘清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法治与效率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等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在讲座中,胡建淼教授以明锐的视角,确凿的例证,严密的逻辑,使整场讲座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入情入理、高潮迭起,既有理论和思考的深度,又有启发和现实教育意义,其观点的新颖性、突破性和创新性,引起了与会者的共鸣,使大家受益匪浅。       王雁飞常委在主持讲座时进一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重要意义,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理念,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依法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维护和巩固好全区上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       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专题讲座,是我区全面启动全区“法律进机关,依法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安排,宁夏将把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专题讲座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将陆续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