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实施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行为

28.10.2015  09:35

  新华网宁夏频道10月28日专电(记者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获悉,宁夏日前出台多项措施规范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行为,今后宁夏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将实施集中采购、带量采购,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腐败行为。

  宁夏规定,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应当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自治区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对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等缺乏竞争性的药品,执行国家谈判结果,医院按谈判结果采购药品。 

   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宁夏要求医疗机构依据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审核、公布的采购目录,按照议价规则,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采购价格,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

    此外,宁夏还将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公立医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具体到品种、剂型和规格,自治区药品采购工作机构根据全区公立医院用药需求汇总情况,编制公开招标采购的药品清单,合理确定每个竞价分组的药品采购数量,并向社会公布。(完)

宁夏:让职业技能培训惠及更多“三类”帮扶家庭
  新华网银川1月4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近日从新华网
既要“面子新”又要“里子实” 大武口老旧小区改造暖民心
  “改造后,小区的路平了、灯亮了,家里暖和了,我们的心也暖和了。”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欣园小区9号楼居民孙群告诉记者。2021年,大武口区投资1.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