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2.03.2015  13:01

羊年喜洋洋,新年伊始,从北京传来好消息。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隆重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宁夏师范学院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宁夏师范学院秉承“学高为师 身正为范”的校训,以服务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坚持“开放办学、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办学理念,各项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自2006年升本以来,2012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3年成为宁夏首所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学校。在201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得到了专家组的一致好评,学校在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西部地区知名的教学型师范院校步伐不断加快,全校呈现出充满活力、奋发向上的发展态势,连续两届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2007-2010年度、2011-2014年度)称号。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2013年学校党委和行政提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在自治区、固原市文明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宁夏师范学院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型师范院校为中心,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协调指导、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经过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11月底,宁夏师范学院接受了自治区文明单位复审;2014年12月,学校顺利接受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检查验收。2015年1月,被自治区文明委继续确认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同时,被自治区文明委推荐参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是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该奖项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称号,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龙头工程,代表的是该单位在本领域的领先地位和优秀水准。“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树立了我校的新形象,提高了我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我校四十华诞最好的献礼,必将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宁夏师范学院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