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攻坚行动

25.05.2018  02:52
  5月23日,记者从银川市环保局获悉,在臭氧污染尤为突出的5月—9月,我市将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攻坚行动,力争实现全市2018年臭氧年均浓度较2017年同比下降10%,臭氧浓度持续攀升态势得到遏制,臭氧污染综合防控体系基本形成。 

 

近年来,臭氧逐渐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2016年以来,臭氧已成为全市夏季大气首要污染因子,2016年全市臭氧超标天数为23天,2017年臭氧超标天数达到47天,2017年臭氧年平均浓度同比2016年上升15%。在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期间,我市将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强化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实施企业错峰和降负荷生产,强化臭氧污染监测、评估和应对。 

 

具体说来,我市将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和已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治理的企业为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监管,从严从重查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擅自停用,故意稀释排放,吸附剂、催化剂等耗材未按设计和达标排放要求进行再生、更换,废气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5月30日前,严格依法取缔未经审批从事喷涂作业的维修企业和露天喷涂行为,严禁门窗加工等行业露天喷涂行为;5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将集中开展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全面排查,并对餐饮油烟进行定期抽检;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烧烤炉必须全部使用清洁能源;5月—9月,禁止在臭氧污染易发时段进行加油站卸油、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干洗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此外,我市有关部门将以脱硝设施运行情况和氮氧化物达标排放情况为重点,加大火电、水泥和工业燃煤锅炉等高排放行业和国控、区控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5月—9月,集中开展柴油车、农用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鼓励表面涂装、家具、印刷等含挥发性有机物溶剂使用企业妥善安排年度生产计划,在臭氧高发时期(6月—9月)实施限产或停产进行生产工艺升级和治理设施改造;西夏热电、银川热电等重点排放企业在臭氧高发时期适当降低生产负荷,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20%;臭氧高发时期仍然使用的工业锅炉要降低生产负荷,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20%。

 

值得注意的是,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将监督企业对废气收集设施和管道老旧破损,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与排放工艺环节不匹配,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未达标的,一律停产治理;5月30日前,未完成油气回收或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运行使用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一律暂停营业和使用。有喷漆作业而未布设密闭喷漆室、未配套治理设施的从事喷涂作业的维修企业将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治理、违法排污的企业将被依法严肃查处;重点区域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企业,禁止任何涉及油烟产生的作业;12月底前火电行业(含自备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工业燃煤锅炉未达到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制标准的一律限产治理,限产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


来源:银川日报(2018年5月24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