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出台《银川市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办法》
近期,银川市残联、财政局于联合印发了《银川市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办法》,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形成全民创业、大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银川市不断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2010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70万元,扶持669名残疾人开展自主创业。
《办法》扶持对象及条件:具有银川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55岁、女18—50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残疾人;具有良好的创业项目和固定的经营场所,注册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1年以上的残疾人。
扶持内容及标准:主要是从事手工业、加工业、家庭服务业、商业等创业行为或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每户一次性扶持6000元,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按照当年申报、次年补贴的原则进行。每年10月20日前,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领取并填写《银川市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资金审批表》,经县(市)区残联实地审核、签署意见、张榜公示后,于10月30日前报银川市残联。银川市残联、财政局联合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对象,将扶持资金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于次年4月30日前划拨到县(市)区财政局,由县(市)区残联发放给残疾人。
《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每年可帮助自主创业残疾人缓解一定的资金压力,对加快残疾人就业创业,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都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银川市残联 李学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