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02.03.2017  14:39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17年初,固原市结合我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目标要求,按照《固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实施方案》各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进一步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固原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科学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要求各县(区)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研究制定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具体方案,明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积极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按照时限要求落实各项具体任务。《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要求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任务完成时限要求,加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到位。对要求于2016年底完成的工作要进行总结,并定期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对尚未完成的,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对要求于2017年度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求各牵头部门于2017年3月底前提出工作方案。对2018年及其以后需完成的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任务的前期调研、准备等工作;能够提前落实的,要提前做好方案制定等。对无完成期限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每季度填报一次《固原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度表》,由市政府办公室定期汇总通报进展情况。

四是建立定期跟踪监督考核机制。根据国家、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和考核标准组织实施考核,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科学制定考核指标,调整优化考核流程,公平公正确定考核结果,不断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使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成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