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今年确定14项监督议题

27.02.2017  00:31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张晓博)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2017年,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市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拟重点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14项工作进行监督。

  这些议题中,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方面的事项,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产业基金管理运营、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及计划、预算、审计工作等报告;在加强民生问题方面,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在加强法规实施方面,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和银川市旅游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在司法监督方面,将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报告。同时,以治理土壤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首府行动,促进我市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美丽银川建设。

  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在监督方式上,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监督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综合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满意度评价、询问和质询等监督方式,认真查找“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链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议题: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报告;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基金管理运营情况的报告;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6、开展执法检查,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旅游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7、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情况的报告;

  8、开展执法检查,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9、开展执法检查,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0、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1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1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3、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

  14、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