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凯向自治区人代会报告法院工作为“四个宁夏”建设提供可靠司法保障

30.01.2015  11:43

  本网讯 1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李彦凯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1月22日,李彦凯院长向自治区人大代表作《报告》时说,2014年,宁夏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38万件,属历年最多,同比增长19.2%;审(执)结9.42万件,同比上升13.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6%,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自治区高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22件,审(执)结1256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在案件总量达到历史最高值,法院干警总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一、二审裁判生效后当事人服判案件占98.8%,确保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自治区人大代表在审查《报告》时认为,2014年,宁夏各级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年”主题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司法公正,围绕发展大局,强化司法服务,扎实推进改革,强化司法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司法保障,增强宪法观念,强化司法监督,为“四个宁夏”建设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和可靠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