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23.05.2018  17:18

  为保障我区7~14周岁儿童康复权益,使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训练,近日,自治区残联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为50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7~14周岁的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儿童每人每年提供康复救助服务费2000元。 

  此次救助条件为:具有宁夏户籍,经济困难家庭,有康复意愿的7~14周岁的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及经定点残疾人康复机构确诊有康复需求且家庭配合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费主要用于救助对象筛查、康复训练指导等,同时,残疾儿童每年在家庭或机构接受专业人员康复训练指导不少于4次。 

  自治区残联已于2017年实现0~6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全覆盖,此次为7~14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是对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延伸,是为全区残疾儿童和家庭提供的又一惠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