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女子入住酒店遭遇惊魂一幕

17.08.2015  09:40

  出差在外,入住酒店本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然而27岁的王女士却在银川全季酒店遭遇夜半惊魂一幕:凌晨3时许,两个醉醺醺的男人堂而皇之进入房间准备休息,王女士被惊醒后吓得直哭。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是陕西人,平时在上海工作,最近几天来银川出差。8月14日晚10时,她入住位于中山北街12号的全季酒店910房间,把上衣和裤子洗了搭在房间晾干,她裸身去睡觉。15日凌晨3时许,王女士突然听到开门声,紧接着房间的灯也亮了,两个醉醺醺的男子进入房间,王女士被眼前一幕吓哭,慌忙中拨打了报警电话。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初步确定是酒店的责任,让王女士与两男子协商解决。王女士穿好衣服与两男子去酒店前台理论,发现两个男子持有与她一模一样的房卡。随后,酒店前台服务员承认是自己疏忽大意造成的。原来,这两名男子8月14日入住过全季酒店920房,并于当日退房。8月15日凌晨,两男子醉酒后又来到该酒店,声称自己住910房间,前台服务员未经核实就给了他们910房间的房卡。

  “直到现在,我的心情也无法平静,我要求酒店向我公开道歉,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王女士气愤地说,自己受到了极大惊吓,致使原本的工作安排搁浅。

  对此,全季酒店的金经理称,此事责任在酒店,酒店方事后已对王女士做了心理抚慰,并对其作出订飞机票、赠送礼品等补偿。至于向王女士要求酒店公开道歉,他会向上级请示,尽量满足王女士的要求。 (刘艳艳)

  【律师说法】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雍律师认为,王女士入住酒店,就与酒店形成了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酒店有义务为王女士提供安全舒适的入住环境,发生了醉汉进入王女士房间一事,属于酒店在管理过程中的重大过失,对王女士的隐私权造成了侵害,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王女士要求酒店公开道歉和赔偿损失是有法律依据的,王女士可以通过与酒店协商处理、请消协出面协商解决,或者到法院诉讼三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刘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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