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居民合规医疗费达8400元 即可享受该项优惠

04.08.2015  09:54

  国家规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超50%

  我区居民合规医疗费达8400元  即可享受该项优惠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规定年底前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支付比例50%以上。

  在我市,2014年2月,就出台了《银川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所有参保的城乡居民,不需要再额外缴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今年,自治区人社厅统一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超过8400元,就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由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段支付,最低支付比例50%,上不封顶。

  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大病保险的意见

  明确5方面的工作举措

  完善筹资机制

  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参保群众不额外缴纳费用。

  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

  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

  提高保障水平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

  规范大病保险承办服务

  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

  严格监督管理

  强化大病保险运行的监管,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个窗口可受理

  银川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承办,在办理报销时,需要带上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卡、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费用发票、病历复印件及银行卡等材料。异地就医的,还需提供转院、转诊证明和基本医疗报销凭证等。

  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5号

  中国人寿保险永宁支公司  永宁县杨和镇南环西路

  中国人寿保险贺兰支公司  贺兰县银河东路9号

  中国人寿保险灵武支公司  灵武市振兴路309号

  中国人寿保险银川市新华街柜面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47号

  中国人寿保险金凤区柜面  银川市金凤区贸易巷西侧

  中国人寿保险西夏区柜面  银川市西夏区文萃街50号

  中国人寿保险永宁支公司  永宁县杨和镇南环西路

  中国人寿保险贺兰支公司  贺兰县银河东路9号

  中国人寿保险灵武支公司  灵武市振兴路309号

  市民大厅11楼B1厅48号窗口

  解读一

  大病保险保什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中的‘大病’,不是指医学意义上的大病,而是以医疗费用支出作标准。”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今年起,我区统一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仍超过8400元的,就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由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段支付,最低支付比例50%,上不封顶。

  据自治区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估算,一般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可以达到50%左右,大病保险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延伸,报销金额可占费用总额的25%以上,这样一来,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双重保护下,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在发生大额医疗费用时,报销比例可达到75%以上。

   解读二

  啥是合规医疗费?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起付标准84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报销。”银川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来缓解,最低支付比例50%,共分8段。

  其中,合规医疗费用是指除《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之外的其他医疗费用。

  此外,参保居民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20种重大疾病,支付比例可以在大病保险规定的比例基础上提高1%~3%。

   解读三

  转外就医或急诊也能享受

  “在外地突发疾病住院,费用还能申请报销大病保险吗?”针对市民这样的疑问,银川市医保中心明确答复,只要是已经在银川参保的居民,异地就医有两种情况可以申请大病保险报销。

  第一类是急诊急救,也就是说,我市的参保居民外出旅游或出差发生意外时,通过急诊发生的住院费用,也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第二类是指转院转诊的患者,参保居民转外就医的,所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给予报销后,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标准8400元的,可以带相关材料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

  解读四

  政府筹资保险机构理赔

  今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由25元调整至32元。“这并不是要参保居民再缴费32元,而是从居民医保历年结余基金或新增筹资中筹集。

  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有90多万人,大病保险无需个人再单独缴费,由医保中心按照32元/人的筹资标准筹集资金,并按期拨付给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再由商业保险机构对符合报销标准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和支付。

  解读五

  还有医疗救助托底政策

  “经过医疗体系的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还有部分困难家庭仍会因为医疗支出而导致家庭贫困。”银川市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人黄飞介绍,医疗救助政策就是医疗救助体系的一项托底政策,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其中,一次性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收入2倍以上,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记者了解到,具有银川市户籍且经医疗保险报销后,负担仍然过重的家庭,可以被纳入医疗救助的范围,享受20%~30%的支付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给予一次救助,低保户和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案例】2014年,大病保险单次最高报销16.88万元

  银川市民徐某患有动脉瘤等疾病,2014年住院4次,医疗费用近47万元。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仍需自付34.72万元医疗费用,当年9月,向中国人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大病保险理赔后,大病保险为其二次报销16.88万元,是2014年单次最高报销。

  【数据】2014年,城乡大病保险共支付2070.86万元

  2014年银川市开始实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5元/人,起付标准6000元,去年我市共有90.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筹资金2298.16万元,截至2014年12月底,已经报销大病保险2070.85万元,涉及3389人,其中,10万元以上9人。

  记者  韩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