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评查活动

03.12.2016  02:32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行为,提高稽查办案水平,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与指导。11月28日至12月2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检查和评查。

评查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查案卷的方式进行,对全区5个市、13个县(市)2013、2014和2016年度办理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检查评查。主要围绕程序是否合法、处罚依据引用、自由裁量得当、是否存在以罚代刑、涉刑不移、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查。

从评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能够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抽查的案件大部分能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自由裁量得当,案卷装订规范,反映出基层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有效提升,但也存在着自由裁量说理不够充分、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律条文引用不全面等问题。下一步,区局将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强化措施,加大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