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创新执法监察手段开展现场考核

07.04.2016  20:17

 

为推进企业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企业制度规程,自治区安监局直属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创新监察执法手段,从2016年3月起,以现场考核形式,对所有受检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当场公布,并作为行政处罚依据,通过这种现场考核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了企业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工作、切实贯彻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意识。

通过在石嘴山、吴忠和中卫三市的试行情况来看,考核不合格比重较大,一方面反映出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普遍对法律法规不重视、不了解,另一方面也说明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