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区精细 化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安监危化〔2015〕45号
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区精细化工
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安监局:
现将《全区精细化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辖区各相关企业,并遵照执行。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3日
全区精细化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精细化工企业数量呈上升趋势,产品多样化、工艺复杂化,安全监管形势严峻。为确保企业安全运行,防范事故发生,自治区安监局决定从2015年7月起至10月底,在全区精细化工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着力解决我区精细化工企业存在的仪表安全设施不完善、危化品泄漏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并达到以下目标:
(一)本专项整治行动共整治精细化工企业59户(名单附后),其中自治区安监局抽查16户。通过整治行动,促使企业积极查治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通过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制度,成立维修、报检、运行机构,落实管理责任。
(三)通过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防泄漏管理制度,成立检测、维修、运行机构,落实管理责任。
二、整治方法
(一)企业自查自改。 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落实责任年”活动要求,通过“六查六看”的方式,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六化”目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要依法履职、直抓安全生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建设;各企业自主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或HAZOP分析,严格执行《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五落实”规定全面整改各项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企业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
(二)协会辅导。 化学品协会要充分发挥辅导作用,通过举办相关技术培训班和专业讲座、组织企业间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创新成果、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组织行业安全检查和企业间互检等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三)专家指导。 企业自主聘请专家指导自身查隐患、找问题,借助专家的经验和专业设备开展技术抽检,进一步完善仪表安全设施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区、市、县三级安监部门通过聘请专家查企业的安全设施设计,看企业安全仪表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自动监测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自动报警装置的配置与运行是否规范,进一步控制和减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
(四)部门督导。 各级安监部门加强对化工企业现场督查指导,市级安监局检查率不低于50%,县级安监局对辖区内企业100%检查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深度排查企业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对现场管理不规范、过程管理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制度;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明确监管责任,结合2015年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督促企业配备符合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人员、机构,严肃查处和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违法违规、失职失管责任。
三、进度安排
(一)排查阶段。 7月至8月中旬,企业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建档,各市以及宁东管委会安监局完成对辖区精细化工企业的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查硬件、查设备。看相关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仪表系统和泄漏监测报警装置,系统与装置是否可靠、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2.查人员、查培训。看企业是否为安全仪表系统与泄漏监测装置配备专门的现场操作人员,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熟练掌握设备运行、检测的程序和方法。
3.查制度、查预案。看企业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仪表系统和防泄漏系统管理制度,制度是否能够严格落实,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配备充足的应急处置器材。
4.查台账、查报告。看企业安全仪表系统与泄漏监测系统日常检测台账、维修保养记录,是否定期评估仪表管理系统绩效并编制专项整改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是否根据泄漏监测记录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整治阶段。 8月下旬至9月底,相关企业对安监部门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全面整改。各市以及宁东管委会安监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逐一复查,对经复查仍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大隐患限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 10月中旬起,自治区安监局对各地整治情况开展督导,对各市县安监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部门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配合。 各地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相关企业要主动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当地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落实责任,提升管理。 今年是我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第二年,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安委办提出的“六化”年度工作目标,着力解决企业最基础最基本的问题,激发企业员工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内动力;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深入危化企业实施一对一的全过程辅导,解决中小企业“不会干”的问题。
(三)精心监管,尽职履责。 在全区安监系统和化工企业分别开展精心监管和尽职履责“六个一”活动。监管部门要结合精心监管“六个一”活动集中解决执法检查过程中 “生”、“软”、“超”、“躲” 等问题,增加执法检查的深度和新维度;化工企业要结合尽职履责“六个一”活动杜绝主要负责人不重视、被动应付、安全管理能力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等问题。
(四)运用系统,排查隐患。 要把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的应用落实到位。相关企业在完成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要建立并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熟练运用系统的能力;各地安监部门要运用执法监察系统监察、指导企业运用自查自报系统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
(五)紧盯问题,扎实整治。 各地安监局要督促相关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逐条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企业要制定计划、指定专人盯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各地在督促企业整改的过程中,对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要停产整改。
(六)注重管理,确保安全。 企业要加强试生产期和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宁安监危化〔2014〕176号)要求开展试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请五市以及宁东安监局于8月20日前将辖区内涉及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自治区安监局危化处,并于10月30日前上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整治行动开始后,五市及宁东安监局要于每周三前向自治区安监局报告上一周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联系电话:0951—86220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区整治企业名单(59户)
附件下载: af2015040321301123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