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区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 理规范化示范校复验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区第三批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复验的通知
宁教体卫办〔2015〕3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自治区教育厅拟于近期对全区第三批待授牌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学校进行复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验时间安排及考核组人员组成
复验于3月16日至20日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附表)。考核组由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处处长马建林任组长,成员由部分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安全管理骨干、专家组成,具体为:
尤学文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13909587727
董建明 贺兰县教育局安全专干 13995304695
张明俊 吴忠市教育局学校工作科科长 13895255918
二、复验学校
复验采取重点抽查和现场随机抽查的方法组织实施,重点抽查23所学校、幼儿园,现场随机抽查其他待授牌示范校。重点抽查以下学校:
厅直属:育才中学
银川市直属:银川市第六中学、银川二十四中南校区、银川市实验中学
兴庆区:兴庆区第五小学
金凤区:金凤区宝湖实验小学
西夏区:西夏区第六小学、西夏区实验小学、银川市盈北幼儿园
贺兰县:贺兰县如意湖中学、贺兰县回民小学、贺兰县第二小学
灵武市:灵武市第二中学、灵武市郝家桥回民小学
石嘴山市平罗县:平罗县城关第六小学
吴忠市利通区:吴忠市第一中学
青铜峡市:青铜峡市第五小学
红寺堡区:红寺堡第三中学、红寺堡柳泉乡中心小学
固原市原州区:原州区头营中学
彭阳县:彭阳县第四中学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市第四中学
中宁县:中宁县第九小学
三、复查内容和方法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方案(主管部门使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方案》,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答的方式,重点对各学校、幼儿园初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幼儿园,将取消授予自治区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校资格。
复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
联系人:臧育海,电话:0951-6041129,手机:13995376989
附件:全区第三批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复验计划.doc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