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3.03.2017  14:56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近期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宁非公经发〔2017〕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相关企业广泛知晓《管理办法》内容,正确理解执行,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企业服务处作如下解读。
  问:《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有哪些?
  答: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的政策意见,我局修订了《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此办法既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创业,也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创新,以创新促进创业、以创业拉动创新,实现创业和创新互相转化,给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带来了新期待,创新环境优化、创业服务强化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和发展的主旋律。
  问:哪些基地可以申报示范基地?
  答:各类符合条件的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产业园、工业园区等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吸纳社会各种新的创业创新培育模式,构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新生态。
  问:示范基地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应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入驻小微企业30家以上,基地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其中文化创意设计和软件、信息、以及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的基地从业人员不少于100人)。基地成立时间2年以上。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可兼职),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同时,还需具备信息、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管理咨询、专业服务中的至少四项服务功能和能力要求。
  问:对示范基地有哪些扶持措施?
  答:我局对新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将给予资金扶持;对已认定的示范基地每年进行测评,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成效显著的示范基地择优进行扶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测评不合格的撤销示范基地的资格,测评结果在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公布。
  问:如何申报示范基地?
  答: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我局下发的申报通知时间要求,通过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县(市、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考查审核后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名单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基地认定为自治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并颁发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