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 这钱应归谁?

28.03.2016  10:47
  近日,家住银川市金凤区香溪美地的刘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规划时设计了地下车位,地面没有车位。然而由于价格原因,业主既不愿购买也不愿租赁地下车位。为此,去年8月,物业公司在小区地面划出200多个车位,以每月120元价格出租给业主。可随后业主发现,只要交费,无论是不是业主均可停放车辆,收取的费用则交给保安队长处理,这让业主感到费解。
  马先生家住银川市兴庆区太阳都市花园。小区2004年建成使用,地面规划车位75个,这些年随着业主车辆增多,小区停车成了难题。为此,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又划出300个停车位,有的甚至占用消防通道,每车每月交纳120元停车费。让马先生不解的是,10多年过去了,原本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地带,收益怎么被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占有了呢?
  3月21日,记者驾车来到香溪美地。进门时,保安并没有询问记者去哪里、找何人以及停多长时间,只收取了1元进门费,且没有任何票据。记者就刘女士提出的停车费收益问题采访该小区物业公司,对方称由于经费不足,他们将业主缴纳的停车费补做他用。
  随后,记者又来到太阳都市花园,小区道路两侧均被车辆占用。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去年8月接手该小区,“以前车位费收益情况我们不知道,今年新换的业委会主任明确提出,要将车位费收益部分划为业主所有,用于小区维修等开支。
  小区停车费收益到底归谁?记者就此采访了银川市供热物业办相关负责人张勇。张勇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4条和《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6条规定,小区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周边用地红线和建筑红线之间所设车位,其所得收益也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些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很多业主认为房子是从开发商那里买的,小区里的车位当然得从开发商那里买或租。所以12年了,我们小区的地面车位出租费用,全部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占用。”太阳都市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马先生告诉记者,他从去年开始就小区车位归属问题到相关部门进行查问,经过40多天努力,才把小区及周边500多个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划归业主所有。(记者 阎文华 实习生 谭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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