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征求意见的通知

24.08.2017  16:30

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规范审批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宁政办明电〔2017〕66号)要求,自治区质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系统内各级机构职责,梳理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请在自治区质监局网站(“首页\通知文件”栏目中)自行下载后,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研读,在9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自治区质监局科技与法制处。

对于已经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的地区,当地市场监管局应主动联系所在地行政审批局对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联系人:刘晓康

联系电话(传真):0951-6038002

 

附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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