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寄递行业安全监管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

04.06.2021  00:40

  5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寄递行业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深入传达贯彻国家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精神,通报全区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行业安全监管形势,安排2021年重点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罗时文和宁夏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猛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银川海关、民航监管局等9个成员单位和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协调联动,坚持关口前移和源头防控,压实寄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执行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大力营造安全监管良好氛围,全区寄递行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会议强调,寄递行业安全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和对邮政快递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聚焦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工作重心,深化联合协作、严格依法监管、加强源头管控、深化科技应用,扎实做好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压实各方责任,发挥好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平安寄递”建设;推动齐抓共管,健全完善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加强督导问效,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督办力度,坚持把寄递行业安全监管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确保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区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二是着力防范化解寄递领域重大风险;三是大力提升寄递安全治理能力;四是深化联合机制建设;五是扎实做好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寄递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会议还讨论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研究调整领导小组组长单位、成员单位组成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