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给寄递业上“紧箍咒” 9月起企业须安装监控设备

13.05.2015  11:32

  我区给寄递业上“紧箍咒

  9月起企业须安装监控设备

  快递公司人员正在分拣邮件。  记者 海坤 摄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会同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试行重大或可疑情况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落实寄递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部门监管职责等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邮(快)件寄递安全管理,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实施意见》规定,我区将严格实行邮件、快件实名寄递制度,寄件人在交寄邮件、快件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寄递企业收件人员必须核对并登记寄件人相关信息;寄递企业对收寄的邮件、快件必须100%先“验视”后“封箱”,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实行重大或可疑情况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由寄递行业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资金奖励。 

  同时,在安全设施方面,9月1日起,寄递企业必须安装相关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加强寄递从业人员身份备案审查管理,档案信息至少保存到员工辞职解聘后2年以上。 

  记者  马高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