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成42家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大厅

04.04.2016  13:28

近日,青海省司法厅命名16家法律援助接待大厅为“全省第二批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大厅”,至此全省县以上55家法律援助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的达42家,达标率78%。

2014年,全省首批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创建后,在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规范便民服务,提升援助质量,推动窗口整体建设水平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强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规范服务标准,完善窗口功能,在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我省将继续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加强对援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援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90%的县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大厅完成规范化建设,达到门头标示、公示制度、服务标准和功能区域设置“四统一”。

(来源:中国法律援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