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川市农牧局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5.12.2015  19:27
  局机关各科室、 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银法治办[2015]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银川市农牧局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银川市农牧局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5年11月30日

  

   

  银川市农牧局开展国家宪法日暨

  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顺利完成“六五”普法收官,根据市党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推进我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农业法、食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教育。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专题学习宪法,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机关、各相关执法部门党员干部要组织一次向宪法公开宣誓等活动。

  (二)开展“法律十进”主题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律十进”活动,在机关、社区、农村、乡镇、信教群众活动场所等场所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

  (三)组织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总结“六五”普法成就,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刊播宪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果电视、电台和报纸展示活动。

  (四)开展网络等新媒体集中宣传活动。要运用普法类微信、微博公众号、普法网站等新媒体,通过宣传教育动漫形象、H5展示页面等新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五)开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要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广场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电子媒介,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六)举办12月4日集中宣传活动。各局属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宪法座谈会、报告会,充分利用广场、公园、法治文化基地等公共场所,采取上街宣传、运用新媒体以及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法治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市局属各单位要集中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集中宣传活动。

  1、集中宣传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至12:00时在银川市市民大厅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具体位置见附件)

  2、参加单位、

  局政策法规科、银川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银川市农机监理所、银川市动物防疫监督所、银川市农村合作经营指导站、银川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3、活动要求.

  各单位部门9:30点前做好桌椅、展板、资料摆放等准备工作。每单位至少安排3人参加,自制展板两块以上,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发放本部门工作宣传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定好本部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活动要求。宣传活动要庄重、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务求实效。

  (二)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互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部门请于12月4日前和12月18日前报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

  报送地点:银川市农牧局政策法规科

  联 系 人: 于社琴  徐  琼

  联系电话:688899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银川农牧局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