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助推科技创新成效凸现

23.11.2018  20:31

      2017年8月至12月,自治区审计厅对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厅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中发现存在科技立项不规范、资金分配“小而散“、未能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结题、项目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导致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未及时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自治区科技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高度重视,将审计揭示的科技管理深层问题作为堵住政策漏洞、补齐制度短板、提升管理水平的切入点,采纳审计建议,立行立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堵塞政策漏洞 补齐制度短板

针对审计查出的项目立项不规范的问题,自治区科技厅启动“项目上网制”,对所有项目进行网上申报、受理、评审,并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专家论证。同时,将项目审批的全过程纳入全区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除涉密项目外,向社会公开基本信息,接受公众监督,杜绝不评审就立项情况发生。

针对资金分配“小而散”的问题,该厅建立了产业部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园区会商机制,整合科技资源,重点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关键问题。据了解,2018年第一批立项的99个重点项目,财政支持总资金2.7亿元,项目平均金额达到272.7万元。

针对未能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结题问题,科技厅向相关部门专门下发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采用分级验收模式,对2010至2014年自治区科技公关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惠民专项及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到期未结题验收项目进行了验收。截至目前,共验收项目1069项,完成结题验收1019项,结题验收率达到95.3%。

针对项目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导致专项资金长期闲置问题,科技厅责成相关处室开展调研和项目决算审计,将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将长期滞留的种子基金资金,纳入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统一管理,通过自治区财政配套支持孵化器内轻资产科技型企业的融资。

        强化内部控制  提升管理水平

  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厅创新管理模式,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强化内部控制,优化科技项目监管,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起草了《关于加强东西部科技合作推进开放创新的实施方案》,并由自治区政府印发执行;完善了“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国家院所、东部科技强省各类创新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深入探索开放共享的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出台了《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在简化预算编制、提高间接经费绩效支出比重等方面的22条改革措施,推进科技资金和科研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印发了《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企业研发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等文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制定了《宁夏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银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贺兰科研开发区和宁夏旱作节水农业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等,完善科技管理制度,提升科技产出水平;制定《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科技项目管理廉政纪律“十不准”规定》等,筑牢科技部门廉政“防火墙”。(外资运用审计处     张校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