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 集中审批 打造“阳光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11.08.2016  03:07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改革的精神,经过充分地调研、举行座谈以及征求意见,2015年1月与2016年2月,我局分别印发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宁食药监〔2015〕1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乳制品等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暨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宁食药监〔2016〕20号),将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之外的27类食品生产审批权限及原由区局审批管理的餐饮服务企业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市县局执行。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市县局的责任,实现了权责一致,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服务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行政审批集中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5〕13号)精神,我局专门成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集中服务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2016〕29号),在行政审批集中服务工作上抓落实、下功夫。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37大项85个子项,链条长、项目多、专业性强。为确保行政审批集中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一方面局领导从人员配备、硬件添置、软件管理等方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将窗口工作人员从原有的2人增加至4人,在窗口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配备了彩色打印机、传真机、保险柜等硬件设施;另一方面对进驻事项进行了再梳理、再完善形成了《审批流程表》,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实现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100%进驻、100%授权的“双百”以及“一个窗口管审批”的工作机制,集中办理、集中服务、充分授权,最大限度的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效率,预防腐败。

下一步,我局将着手对分散在6个业务处室的业务审批系统进行摸底调研,逐一登记,进一步做好审批系统的窗口进驻工作;加强与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努力实现“政务云”系统向我局审评认证中心的延伸,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集中服务运行机制;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好“政务云”有关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阳光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