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推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对自愿支教的退休教师等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

20.06.2016  17:07

6月17日,银川市兴庆区推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目前,兴庆区共有在编在岗教师和特岗教师3307人,其中在编3064人,特岗243人,乡村教师约700人。不少乡村教师因为生活待遇、硬件设施等问题流失。

根据《办法》,兴庆区将建立城市中小学校联合培养乡村教师机制,新招聘农村特岗教师优先在城市优质学校进行2年带岗培训。加大音乐、体育、美术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招聘数量。对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的退休特级教师、自治区骨干教师、高级教师,经支教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公示,由兴庆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并享受相应农村教师补贴。

根据地区距离远近,给予乡村教师每月180至28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和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交通费。农村在编教师补贴每月400元。按照小学不低于10%,初中不低于15%的比例,评选认定乡村骨干教师,依据不同等级给予400元至1000元津贴。对城市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教师经过考核给予每年6000至15000元补助。

对连续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5年、10年以上的教师分别给予每年3000元、2000元和1500元奖励。在“塞上名师”、特级教师、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个人等各类评优上适当向乡村教师倾斜。

办法》提出,乡村教师在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发表论文刚性要求,重点考察师德素养、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在乡村学校任教一定年限符合评聘条件且业绩突出的乡村教师,评聘中高级职称(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每年培育10至20名乡村教学名师,建设4个“乡村名师”工作室。

兴庆区教育局将依据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进行调整,重点向乡村小学倾斜,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代课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宁夏日报记者张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