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宗教局组织自治区宗教团体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18.12.2017  21:38

      12月11日,自治区宗教局组织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天主教“两会”、基督教“两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及部分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学习。


      本次学习由自治区宗教局胡绍皆副局长主讲,他从十九大召开的历史意义、历史贡献、过去五年取得的历史成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我国今后发展方向目标等方面进行了宣讲,重点对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行了解读,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从四个方面对宗教团体提出了希望,一要明确宗教工作新的历史方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工作;二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三要结合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团体建设,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四要找准位置、发挥作用,更好地团结信教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宣讲使宗教团体负责人进一步掌握了十九大精神实质,明确了宗教工作方位,为发挥新时代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指明了方向。
      报告会上还传达学习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宗发〔2017〕88号)等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团体要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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