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粮食局统一安排,我区2015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受理工作于5月18日正式启动。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受理实行属地管理的规定,日前,自治区粮食局受理了资格申请企业2家、资格延续申请企业7家、资格变更申请企业5家提交的申请材料,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后,向申请企业发出了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到资格申请企业和资格变更申请企业现场逐项对环境、交通条件、仓房、设备、检化验、人员等情况进行认真复核,准确把好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第一道关。目前,我区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受理、现场核查工作已完成,并上报国家粮食局进行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