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统计报送的紧急通知
宁安办〔2015〕82号
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
统计报送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安委办,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动态,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督察组月底前的督查工作,现就工作信息统计报送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情况。 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
(二)工作信息。 反映经验做法以及突出问题的信息、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等。
(三)统计数据。 反映工作成效的相关数据,详见附表。
二、报送要求
(一)请五市安委会办公室于8月25日前报送本地区本月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和简要工作信息,以后每月5日前报送本地区上月工作落实情况和统计表,每两周至少报送1条简要工作信息;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本辖区工作落实情况和统计表按上述要求分别报各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将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以及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于8月25日前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以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提供相关工作信息。
上述内容请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8622028,8622063;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