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 法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安监局:
按照2015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未取得安全监管执法资格的在编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拟于3月24日至27日在银川市兴庆区唐渠大酒店举办(地址:银川市南薰西街唐徕渠西侧长城花园28号),3月23日下午报到。
三、培训内容
1、宁夏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
2、行政执法法律基础;
3、学习与运用新《安全生产法》;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业务知识;
6、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业务知识
7、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务;
8、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及事故信息的报送。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自治区安监局报请自治区财政解决。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五、其它事项
1、请各级安监局组织未取得执法证的在编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填写《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0日12时前传真报送自治区安监局办公室;
2、学员报到时请交2张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同时提交安全监管执法资格证申请表(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由于2014年先后两次组织安监系统全员大轮训,执法证过期人员,请将原证和2寸免冠近照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送各市安监局集中审核,各市安监局于3月23日前将换证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资料报送自治区安监局702室办理新证。
4、请各市安监局统计已取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证书,但已离开安全生产监管岗位人员情况,请按照附件3内容认真填写,并于3月23日前送交自治区安监局办公室。
联系人:盛平健 联系电话:0951-8622118(传真8622003)
附件:
1、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报名表
2、安全监管执法资格证申请表
3、取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证书但已离开安全生产监管岗位人员统计表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af2015031814190308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