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 16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28.04.2016  19:22

宁安办〔2016〕35号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宁东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广泛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以开展 “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和公众安全教育行动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切实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全区各市、县(区)及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驻宁企业和自治区属各级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领导

2016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自治区安委会负责,成立以政府副主席、安委会主任马力为组长,安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曹志斌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牵头部门为自治区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全区 安全生产月 启动活动。 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议,部署任务,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通过手机短信或手机信息报平台发送安全生产信息,政务微博、公众微信发布相关活动信息等方式,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情况,动员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论安全发展活动,各地要通过请政府分管领导、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安全生产活动,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企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结合开展 “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下基层宣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宁夏安全生产条例》宣讲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县、乡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

(三)开展 “6·16”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上午,自治区、银川市将联合在光明广场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服务。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时间和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群众咨询活动。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四)开展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征集活动。 联合自治区委宣传部、文化厅、总工会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尤其是专业创作机构,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舞蹈、歌曲、曲艺、小品、微视频等优秀作品创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同时,经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经过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示传播。

(五)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各地各行业要举办以《安全生产法》、《宁夏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守护生命”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广泛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职业院校学生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要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积极开展 “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地各行业要采取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制作警示教育展板,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特别要针对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刻汲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及安排

围绕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各行业特点,安排以下4个方面的专题行活动,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开展 十大专项 整治专题行。 围绕自治区安委会开展的“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由自治区安委办统筹协调,责任单位具体组织,邀请《安全第一线》栏目组和《宁夏安全生产》杂志等媒体对“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做到每个专项整治制作一个专题,对开展好的单位进行宣传,对整治不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进行曝光,在《宁夏安全生产》杂志设曝光行专栏。各地区要结合自身安全生产重点,邀请主流媒体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开展活动,进一步报道宣传本地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整治,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二)开展《条例》宣贯专题行。 今年是新修订的《宁夏安全生产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对新《条例》知识开展专题宣传,要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讲座、培训考试等活动,促进企业负责人、管理者、员工和政府监管者、执法者学法、知法、守法、执法,加强普法力度,提升法治意识。

(三)开展公众安全教育专题行。 深入开展以“演一场戏、送两本书、培训三类人员、建设五个阵地、你查我报零容忍”为主要内容的“12350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清真寺、进家庭“六进”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大力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 一是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选取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专家、主流媒体记者定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各地区监管部门要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上传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邮箱([email protected])或“安全微聚焦”微信公共平台,做到即时拍即时传,经分类梳理后在宁夏新闻网“安全生产月”专栏和微信公共平台公布,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给予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典型经验、科技强安专题行。 各地各行业要组织专家、记者、摄制组深入采访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定期推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总结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体系,大力宣传、推动落实。要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六)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 自治区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和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逃生自救演练。各级安监、公安、交通、住建、农牧、教育、质监、旅游、煤监等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积极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组织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活动,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我区“公共安全教育行动”和“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作督导。 各市、县(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协作联动,及时上报活动动态,推动工作落实。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督导组,指导各地区开展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充分发挥区内外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组织各级新闻单位开展轰轰烈烈的宣传报道活动,形成全媒体、立体化、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四)创新工作思路。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内容和手段上突出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使“安全生产万里行”成为常年行、全区行、暗查行和攻坚克难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2015年5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地、各单位开展重大活动和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上报。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239号宁夏安监大厦503室,联系人:石惠娟,电话:0951-8622098 ,邮箱:nxaq001@163.com。

 

      附件:2016年全区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考核评分表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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