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正式分解下达

11.05.2015  17:09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下达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安委〔2015〕1号),今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共4类18项,包括绝对控制指标8个、相对控制指标5个、事故起数控制指标3个、职业卫生控制指标2个。与去年相比,在行业领域指标分配上新增加了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其他行业死亡人数2个行业控制指标的分配,同时新增职业卫生指标2项。

为了确保指标完成,自治区安委办按照“条块结合”原则,经过认真分析测算和多次研究讨论,对各地区、各单位、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同时,今年将各地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纳入自治区年度效能目标考核体系予以考核,对未完成下达指标的,按照比例扣除相应的分值,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有效强化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