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鼓励药品零售发展连锁经营

04.08.2018  04:13
        8月2日获悉,为支持药品经营企业发展、摆脱小而散的经营格局,近年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直营连锁、特许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目前我区65%的零售药店已实现连锁经营。  根据自治区出台的《鼓励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实施意见》,支持5家以上独立单体药店,通过兼并重组或加盟的方式组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总部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基础上,每5家门店配备1名执业药师即可。  目前宁夏65%的零售药店实现连锁经营,实行“六个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品牌标识、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质量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网络信息、统一药学服务。连锁经营模式的推广既保证了药品购进渠道的可控性,又增加了企业价格谈判的砝码,有利于降低零售终端的药品价格。 今年,自治区食药监局出台《关于支持药品经营企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在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经营、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等7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此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药品经营企业转型发展。  同时,在鼓励药品企业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业务方面,已有多家企业创新销售模式。宁夏众欣联合德林医药有限公司为直营门店配备了“微问诊”“医享家”等医生在线问诊电子处方设备,病人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坐诊大夫并线上就诊开具处方,直营门店打印电子处方并由药师审核配药发放给患者,既方便了患者购药,又保证了药店销售处方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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