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院“三管齐下”确保阳光司法

10.12.2014  17:30

  本网讯( 周崇华)“法院通过一封简单的公开信,拉近了严肃的司法过程与普通百姓之间的距离。”11月18日,上诉人景海荣来到宁夏高级法院民一庭领取开庭传票时,收到法官随案发放的《致诉讼参与人的一封信》感慨地说。景海荣同时希望法院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选择诉讼解决纠纷,说明您信仰法律,信任法院,意图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为此郑重承诺:我们的裁判是建立在对证据的正确判断和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基础上,除此之外我们不会涉及任何不当的行为。”连日来,宁夏高级法院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问题的决定》精神,民一庭率先向每个当事人随案发出《致诉讼参与人的一份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与此同时,宁夏高级法院还通过随案发放《民事案件应诉指导》,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诉讼义务,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应遵守的规则,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规定,以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活动中严禁向院领导、庭领导和办案法官行贿、请客、送礼、支付各种费用,严禁通过不当途径说情、打招呼、指定办案人员、要求办案人员介绍诉讼代理人、严禁打听案件干扰办案,不要向办案人员或法庭赠送锦旗牌匾等物品。

  随案发放的《廉政监督卡》则将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索取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不正当交往,或者违规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等18项主要监督事项予以背书,要求案件当事人或者受其委托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案件办理期间或案件办结后,填写廉政监督意见直接邮寄宁夏高级法院监察部门,并在《廉政监督卡》上公开了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网站。

  随案发放公开信、民事案件应诉指导和廉政监督卡“三管齐下”,使宁夏高级法院通过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审判质效明显提高。2014年前10个月,宁夏高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1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09%。上诉率、申诉率和信访投诉率均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调解撤诉率、结案率和法官人均结案数等多项指标位居西部法院前例。对此,律师赖声洪评价说:“宁夏高级法院随案发放公开信、民事案件应诉指导和廉政监督卡的做法,让我们感到法有温暖,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公开信倡导下的司法公正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