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2.01.2016  10:09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年1月13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彦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高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服务保障大局不动摇,严格公正司法不松劲,促进保障民生不懈怠,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一年来,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7669件,涉及标的额310.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8.6%和63.2%,两项指标均比2010年翻了一番。一线法官年均办案153件,比2010年上升8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6.2%,服判息诉率为98.5%。其中,高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42件,审结1621件,同比分别上升29.5%和29.1%。服判息诉率、调解(撤诉)率等办案指标持续上升,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发展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宁夏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151件,判处罪犯6142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审结一审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85件,审结一审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220件,共判处罪犯2673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一审涉毒案件867件,判处784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依法审理了被告人吉新奎等20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战略部署,审结一审职务犯罪案件239件393人,判处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2人;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审结一审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134件。

  有力保障经济发展。出台关于为加快开放宁夏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5968件,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妥善审理企业兼并、强制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260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审结涉金融纠纷案件865件,标的额2.7亿元,保障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审结房地产、民间借贷、买卖、担保等合同纠纷案件44724件,标的额186.3亿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侵犯商标、专利权等纠纷案件119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行政处罚等各类行政案件2042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357件。扩大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范围,优化司法环境;配合自治区政府制定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率达到80%以上,“告官不见官”现象得到有效改善;审理国家赔偿案件49件,决定由义务机关赔偿63.8万元,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3750篇,组织法治宣传260余场(次);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完善工作机制,共同破解社区矫正难题;在全国率先建立与县级以上妇联互派干部学习锻炼工作机制,形成妇女维权合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探索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回访帮教率达100%;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186条,促进了社会依法治理。

   二、坚持司法为民,保障民生权益

  加强民事审判。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6296件,标的额18.9亿元。妥善审理涉及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13695件;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5218件;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14507件;依法妥善审理涉军维权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方便群众诉讼。完善司法为民措施,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系统化、信息化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三位一体”便民诉讼服务平台;切实加强诉讼调解工作,调解结案44023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3.5%,促使案结事了人和;强化巡回法庭、假日法庭、生态移民法庭工作,巡回审判8700余场(次);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为2529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76.3万元,为134人发放司法救助款536.4万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讼外化解矛盾纠纷2.8万件。

  强化人权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裁判原则,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出台非法证据排除实施办法和证据审查认定工作指引,加强对非法取证的源头防范;积极探索轻刑快办工作机制,轻刑案件审理期限缩短60%;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审结案件3593件,依法裁定减刑假释3566人;圆满高效完成了特赦案件审理工作。

  破解执行难题。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打击消极执行、拒不执行行为,依法执结案件36518件,兑现标的额101.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1.8%和76.5%。成功执结涉及多家公司和银行、标的额高达1.5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盘活了企业资产,保障了上千名职工的就业。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建成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与34家金融机构和2个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共查询信息64.1万条,涉及3.7万件案件和4.3万名当事人;强化信用惩戒,曝光13135名失信被执行人,促使1251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三、推进司法改革,强化监督指导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将试点法院所有审判人员统一纳入遴选范围,报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差额审议,产生了首批85名入额法官,并全部到一线办案。建立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以明示列举的方式对各类人员的权责划定边界;规范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配合自治区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完成试点法院人财物统一上划工作。

  改革案件受理制度。按照中央统一要求,自2015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相关立案材料,人民法院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目前,我区法院登记立案工作运行平稳,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8%,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初步建成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系统为网络载体,以诉讼服务、见证执行、旁听庭审为基本渠道的立体化司法公开平台,实现审判工作全程、全面、全域及时公开。落实公开和不公开事项“双清单”制度,通过三级法院官网、微博、微信等发布各类信息30余万条,接受当事人查询50余万次;推行办案流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试行庭审互联网直播;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92.8%;探索司法拍卖新模式,尝试网上竞价拍卖,减少交易成本,增强司法拍卖的透明度。

  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畅通信访入口和出口,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34件,处理来信来访23904件(次)。充分发挥巡回督导合议庭和信访案件评查合议庭作用,带案下访,促进问题就地解决;建立与最高法院贯通的信访信息系统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平台,交换信息1248条,与北京等地远程视频接访8次;涉诉进京访、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自2014年以来大幅下降。

  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大幅限缩讨论案件范围,强化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功能,提高审委会运行机制透明度;加强审判监督,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230件,依法提起再审302件,对原判确有错误或因其他法定事由改判134件,占生效裁判的千分之一。发布参阅案例,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通过业务研讨、庭审观摩、案件评查等方式,加强岗位练兵。建立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实行导师制度,开办法官讲坛、专家讲座、专题培训200余场(次),全年培训7156人(次)。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在全国法院首届商事裁判文书评比中,我区法院裁判文书荣获三等奖,成为西北地区唯一获奖单位。

  改进司法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弘扬“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的宁夏法院精神;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司法行为等情况明察暗访,及时督促整改作风不到位、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开展“从严从实抓落实,大干实干提质效”攻坚战役,一些法院取消周六、周天休息日加班办案,竭尽全力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孟宪来同志被最高法院追授为全国优秀法官,陈美荣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法官,兴庆区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强化廉洁司法。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运用司法巡查、举报核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始终倡导“讲廉政就是给干警最大福利”的理念,让警钟时刻鸣响。严格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的关系,落实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处理的责任追究制度,严防“人情案、关系案、权力案”。完善网络举报和投诉机制,全年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9人。

  加强基础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系统升级,加强应用管理。以“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案件数据集中化、卷宗管理电子化、审判监督实时化”为目标,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

   五、主动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工作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健全接受人民政协监督机制,推进监督联络工作常态化。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全年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召开座谈会3000余份(次),共征求代表委员建议60余条,制定改进措施68项,办理建议提案及关注案件80余件。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全区三级法院全部落实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畅通民意沟通渠道,8000余名群众参加了“法院工作观摩日”活动,为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搭建了平台。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高级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宁夏”建设工作大局,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从严从实抓落实,改革创新求突破,为“十三五”时期宁夏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创新求突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突出打击重点,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严格依法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尊重契约自由,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引导民商事主体自觉规范行为;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在落实改革任务上有创新求突破。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推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积极落实人财物自治区统一管理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三是在提升审判质效上有创新求突破。加大人权司法保护,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强化繁简分流,做到难案精审精办、简案快审快结;加强执行联动,穷尽执行措施,全力破解执行难题;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在完善为民举措上有创新求突破。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全面优化诉讼服务,拓展网络服务空间;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加强法治教育,强化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创新求突破。制定并实施《全区法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在整体发展上树立新标杆。继续抓好“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努力建设“网络、阳光、智慧型法院”。以信息化建设成效和司法能力稳步提升,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的执法办案压力。

  各位代表,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忠实履职、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四个宁夏”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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