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安办提醒:谨慎食用野生蘑菇

27.08.2015  16:05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张晓博)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群众食用野生菌中毒死亡事件。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于8月26日联合发布预警公告,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宴聚餐、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出售烹调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提醒市民不要采摘或购买不常见或不熟悉的野生菌食用。 

  自治区食安办和卫计委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预防野生菌中毒的相关知识,切实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各级医疗机构近期要储备应急野生菌中毒急救药品和制定野生菌中毒急救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医疗机构收到野生菌中毒患者,应及时向自治区食安办和卫计委报告。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951—6010325;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电话:0951—505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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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辨别有毒蘑菇

  一般情况下,以野生菌外形特征来看。性状奇怪,颜色鲜艳的有毒;菌盖上生刺、疣,菌柄上同时生有菌环和菌托的有毒;菌柄(根)不生蛆、不生虫、鸟不啄,鼠兽不食的有毒;嗅之有臭味,无菌香味,味道辛辣,极苦的有毒;菌体受伤伤口变色、液汁混浊的有毒;生长于阴暗潮湿和污秽地方的野生菌有时带毒;与葱、蒜、大米、银器共煮呈现乌黑色的有毒等。 

  食用野生菌中毒,一般在10分钟至48小时内发生。如果食用野生菌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狂燥不安、四肢麻木、呼吸困难、哭笑失态等异常症状,就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就近送医院抢救,切勿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