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调整三类用电范围

04.03.2015  10:46

    宁夏调整三类用电范围

   涉及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和峰谷分时电价企业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张晓博)记者3月3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为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扶持服务业、农业发展,降低小微企业负担,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自治区物价局发出通知,决定调整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范围和峰谷分时电价企业范围。 

  此次调整将居民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纳入居民电价范围;将农产品初加工、贮藏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范围。此次我区调整峰谷分时电价企业范围明确把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 

  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范围调整以后,相关用户电价将从较高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到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电价将下降0.3元左右,预计每年降低电费3000多万元;此次峰谷分时电价调整政策涉及全区约6万多商户,预计可减少相关服务业企业电费支出3000多万元。 

  链接:峰谷分时电价是把一天二十四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每个时段各为8小时。高峰时段:8:00~12:00,18:30~22:30;低谷时段:22:30~6:30;其余时段为平段。以平段电价为基础电价,高峰时段用电电价上浮,低谷时段用电电价下浮,而且高峰和低谷之间的价差非常大,以鼓励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更加合理用电。高峰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上浮40%;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下浮40%;平段电价执行国家审核批复的电价,即目录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