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营改增”试点近两年 减税负促发展效应明显

05.04.2015  13:16

    新华网宁夏频道4月5日电(记者 任玮)过去一年,宁夏继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等领域实行“营改增”试点后,又相继启动了邮政服务业、铁路运输业和电信业“营改增”试点。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获悉,去年宁夏“营改增”试点为全区纳税人减税7.09亿元,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促进了企业发展和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了经济增长。

    据了解,2014年,宁夏实现“营改增”收入8.86亿元,占全区增值税收入的6.7%,对增值税收入增长贡献率为95.2%。

    “营改增”使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更加完整,有效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去年,宁夏“营改增”试点为全区纳税人减税7亿余元,减轻了纳税人的整体税收负担,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受益感最明显。宁夏吴忠市建筑勘测设计院会计丁海红说,企业被列为“营改增”纳税人后,税率由营业税及各税附加5%变成增值税3%,按企业一年销售收入480万元计算,少缴税款近10万元。

    “营改增”在宁夏释放的政策效应还突出表现在促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尤其对现代服务业的促发展作用明显。试点行业的整体税负尤其是第三产业税负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服务价格的下降和市场需求的扩大,从而推动第三产业有所发展。

    “‘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增强了服务业竞争能力,从而吸引了更多资源包括民间资本向现代服务业集聚。一些企业将服务业分离出来后主业得以做大做强,核心竞争力也不断增强。”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陈连书说。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宁夏共有1.54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3397户,新增试点纳税人1.15万户,增长了近3倍,累计促进3万余人就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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