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8日

19.02.2020  18:11

2月18日,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的安全防护,宁夏区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将2020年纳税申报期限由2月24日进一步延至2月28日。

宁夏区税务局表示,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缴费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宁夏区税务局还提示纳税人: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税邮云,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