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税务部门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

31.03.2017  13:13

  新华网银川3月30日电(记者 任玮)30日,记者从宁夏税务部门举行的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已完成9.6万户纳税人营改增任务,2016年度营改增整体减税达27.4亿元。各级税务部门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

  据了解,为服务“四个宁夏”建设,宁夏国税部门分别制定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条、“美丽宁夏”建设15条税收措施,继续巩固落实服务“开放宁夏”建设20条税收措施,确保税收平稳增长,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2016年,宁夏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336.13亿元,12个未分设地税机构县(区)组织征收社保费及“五险一金”20.6亿元。通过落实西部大开发、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对外贸易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减免退税100.1亿元,其中出口免抵调库8.51亿元,其他税收减免91.6亿元,占同期国税总收入的29.8%,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积极贡献。

  过去一年,宁夏国税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从2016年1月起简并12种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有90%以上纳税人实行按季或按年申报缴税,减少办税次数、时间及纸质资料报送达三分之二以上,惠及纳税人28万户。打破属地办税限制,压缩办税流程7成以上,简化涉税文书110多个,实现85项涉税业务全区通办,纳税人户均节省办税时间30分钟以上。先后取消税务审批事项80项、进户执法项目6项,清理涉税规范审批类文件126份,协同推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形成更加有利于发展的税收环境。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局长张曙东介绍,宁夏已完成9.6万户纳税人营改增任务,新旧税制顺利平稳转换,各行业实现全面减税。2016年5至12月,营改增后全区增值税纳税人总体减税25.36亿元。加上1至4月原有行业营改增2.04亿元的减税,2016年度营改增整体减税达27.4亿元。

  另外,宁夏各级地税部门积极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拓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推广“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省级金融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联合开发纳税信用金融产品,为266户中小微企业获得无抵押无担保贷款7.7亿元。

  “今年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落实好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标准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由50%提高到75%等优惠政策,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增强小微企业发展活力。”自治区地税局局长马建民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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