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为企业减负

16.10.2017  03:47

  自治区物价局落实贯彻国家对清理规范及降低涉企收费政策精神,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停征41项中央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将为企业减负近1.5亿。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是用政府的“紧日子

   真正换取企业和百姓的“好日子

  

  据了解,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我区地方审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项(其中涉企收费6项),使我区成为全国第12个无地方审批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份之一,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000万元。截至目前,我区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45项,其中,中央设立35项,地方设立10项。清理和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将自治区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19项缩减为13项。其中,取消2项非涉企收费,年减轻企业负担约3260万。  

  自治区物价局在监督检查方面也做出了努力,自7月1日起,派出1个调研组、6个检查组,重点对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电子政务平台等领域46家区直部门、市级单位和国企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出涉嫌违法案件8件,涉嫌违规金额3138.60万元。为规范我区铁路货物运输收费行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物流成本,自治区物价局于今年2月开展涉及铁路收费清理工作,自5月1日起降低2条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年减轻企业负担约272万元;发现个别部门违规收费问题,查处违规金额100余万元。重新修订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区管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予以公示。督促各市县建立和完善《目录》常态化公示制度,完成区、市、县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整理工作。明确要求各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手册等方式将中介服务机构、收费目录等事项进行公示,确保中介服务市场运行公开、透明。 

自治区物价局司法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治区物价局司法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