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打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组合拳”

24.03.2017  18:04
受理案件61658件 执结51443件 执结率81.3%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李静)“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大代表作出的郑重承诺,如今在宁夏法院初见成效。2016年,宁夏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1658件,执结51443件,同比上升30.76%,40.9%,执结率81.3%,执结标的额158.7亿元。“总对总”“点对点”查询信息227.2万条,涉及72484案件、83514名当事人。公开曝光18814名被执行人并纳入失信名单,10%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犯25人,司法拘留2490人,同比分别上升150%和17.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反消极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执行工作中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规定(试行)》等,明确提出在三年内穷尽一切措施,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围绕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宁夏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了“两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清理执行积案”“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执行领域的突出问题,提高了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加快推进“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在全区法院基本形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全覆盖、执行指挥管理全贯通、执行案件信息全共享、执行网络查控全应用、执行失信惩戒全联合、“终本”案件管理全自动、案件执行过程全透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全区19家法院与其辖区土地、房产部门签订了网络查控合作协议,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45家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采用限制高消费、限制置业置产等信用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强化与公安等部门配合,依法妥善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执行系列案,最大限度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